說明:1、2021年市本級“三公”經費預算填報的單位范圍包括所有市直行政事業單位,參照以前年度實際支出數,按上級有關規定從嚴編制。具體填報口徑如下: (1)因公出國(境)費,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差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 (2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,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。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包括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。 (3)公務接待費,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 2、堅持政府過緊日子,從嚴從緊核定“三公”經費,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。2022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3716萬元,比上年預算數下降0.1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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